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租赁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办案用房、技术用房租赁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 NYGXXJ2016-0308
二、项目名称: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租赁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拟租赁用房房屋结构应为框架设计,有专用的出入通道;并配置相应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
租赁所需面积:约8000平方米(8000±500平方米),要求整体连片,交通便利,房屋一次性提供完整;
位置:南阳市区内;
详细租赁要求见询价通知书。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3、供应商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4、拟租赁房屋需产权清晰,没有任何争议;
5、拟租赁场地应为供应商拥有使用权的场地或独立自主产权,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通知书售价:1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领取询价通知书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8日-2016年3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阳市人民路南航大厦后院四楼二部)。
七、报价截止时间 :见询价通知书。
八、开标时间及投标、开标地点:见询价通知书。
九、领取询价通知书时须携带的资料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供应商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与原件一致”字样)。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人民路南航大厦后院四楼二部
电 话:0377-60559888
E-mail:nyxinhui@126.com或nyxinhui@163.com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enan/index.htm
《南阳市高新区行政(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网》
www. nygxxz.gov.cn上发布上发布
请贵单位购买本询价通知书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询价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