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第二批)整村推进项目招标公告
鹿邑县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第二批)整村推进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第二批)整村推进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鹿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鹿邑县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第二批)整村推进项目
2.2 招标编号:鹿采购【2016】0302号
2.3 建设地点:鹿邑县境内
2.4 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连续按时缴纳社保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4、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3.5、投标人近两年(2013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 月 8 日至2016年 3 月 14 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室)持相关资料报名。
4.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存以下资料复印件贰份(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投标报名(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近一个月内社保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无在建证明、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连续按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近两年(2013、2014)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上述所有证件出具原件,并提供二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售1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94-7215566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8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