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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PPP项目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8 11: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财政局委托,就延津县PPP项目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  人:延津县财政局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022

 三、招标项目简要介绍:

    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2招标内容:为延津县实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提供项目具体实施咨询服务。从项目策划至项目结束全过程服务(全生命周期服务)(具体内容依据招标文件)。

    3.3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性条文。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4.3熟悉PPP政策,机构或机构多名核心骨干近三年有PPP(BOTTOT等模式)项目咨询成功经验;

    4.4供应商技术力量强;主要人员必须满足本咨询服务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应组建包含法律、财务、投融资等专业人员的项目组;项目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并具有从事PPP项目的经验和业绩,担任或曾任职高级管理职位;

    4.5在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PPP项目咨询能力;并且2014年以来累计提供的PPP项目咨询案例不低于10个);

    4.6有法律、技术、金融、财务、环保等方面的专家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

    4.7投标人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5.1 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638-2016314(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贰份)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单位,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330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人:张先生 

  话:13663060069        话:13403736006 

九、监督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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