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水县四十里堡镇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沂水县四十里堡镇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沂水县四十里堡镇四十里村、郭家官庄社区、前岔河社区。 2.2工程规模:本招标项目为原有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建设,总长度约2500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 一 个标段。 2.4合同估算价:约53万元人民币。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2.7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含贰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投标。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3月08日至2016年0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报名及资格预审。 4.2投标申请人必须持以下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预审(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仅用于沂水县四十里堡镇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再复印无效”字样):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7)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复印件留存),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 (8)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劳务合同、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缴费票据(2015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9)企业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 (10)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11)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原件); (12)外地施工企业须出具进临及进沂水备案登记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13)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提交原件查验。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四十里堡镇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03月08日至2016年03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03月30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沂水县双城路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四十里堡镇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字样。 7.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0000元人民币。 7.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6年03月29日下午15时0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地址:沂水县四十里堡镇莒沂路17号 联系人:蔡主任 联系电话:0539-2401108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坛路63-1号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18905498722
2016年03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