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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阳光大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8 09: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潍坊市阳光大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潍坊市阳光大厦采用PPP模式进行运营。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代理该项目采购,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潍坊市阳光大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项目编号:ZFCG-2016-052

二、项目授权主体:潍坊市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阳光大厦位于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与东方路交叉口东南角,是一座集办公、会议于一体的综合性建筑,由主楼办公楼、附楼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及广场组成,总建筑面积115278.35?,占地面积23821?;主楼地上30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为73659.76?;附楼地上4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为41618.59?。由潍坊市投资公司出资建设,于2011年1月交付使用,一直由潍坊市政府租赁使用。

 2、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

 3、本项目采用PPP合作模式,按照移交-运营-移交方式运作。

(1)潍坊市投资公司与政府签订15年的《租赁协议》,约定合作期内每年取得租金收入。2016年租金水平为每天2.25元/平方米,根据潍坊市市场租金上涨幅度,暂定租金每3年上涨15%。

(2)由本次政府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机构合资成立项目公司(SPV),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监管工作。政府指定机构出资额不高于5000万元;政府指定机构和社会资本分别派出董事、监事,按照《公司法》组成董事会、监事会。

(3)SPV与政府指定机构签订《PPP项目合同》,由SPV负责阳光大厦的日常运营管理。

(4)SPV与潍坊市投资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取得阳光大厦的承包经营权,期限为15年,承包费用总额为本次社会资本认购额与政府出资额总和(社会资本认购额不低于12.5亿元,以最终中标额为准),合同签订后,SPV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费用总额;潍坊市投资公司将每年从政府取得的租金支付给SPV,与租金相关的税金由潍坊市投资公司缴纳;合同到期后阳光大厦的经营权归潍坊市投资公司所有。

4、保障措施:对于阳光大厦项目的租金及政府运营补贴等支出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以及中长期财政规划。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1申请人为依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要求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

1.2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1.3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4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3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3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1.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法院、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原则上不超过2家。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需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1.1-1.5条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银行可以分支机构名义作为社会资本参加资格预审,但需提供省级以上机构对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

六、合格申请人确定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预审要求的社会资本,原则上通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达到规定数量,进入下一阶段磋商工作。  

七、资格预审公告期及报名:

1、资格预审公告期:2016年03月08日至2016年03月22日;

2、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6年03月08日至2016年0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3、网上报名与现场验证方式:

(1)请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进行注册登记(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若为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所有单位均需注册登记),请选择“供应商”类型,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验证,验证通过后企业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已注册的企业可以直接报名。网上验证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系统操作手册》、《法人授权委托书》、《诚信承诺书》等可通过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咨询电话:0536-8080729,技术支持电话0536-8080958,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张工:17701562809。

(2)单位报名成功后打印《网上报名回执单》。若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企业所参与项目投标(谈判、磋商)资格,按《诚信承诺书》承诺进行处理。

(3)请已报名单位委托代理人于2016年03月08日至2016年0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验证。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由中介机构出具的2012至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银行以分支机构名义作为社会资本参加资格预审报名的,需提供省级以上机构对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①、②、③条分支机构的相关材料;

⑤所上传系统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与《企业诚信库注册申请表》、《诚信承诺书》、《授权委托书》、《网上报名回执单》原件。

因上述资料携带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未到现场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资格预审。

4、现场验证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侧)。

八、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至少提交以下资料:

1.1 申请人简介;

1.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1.4由中介机构出具的2012至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1.7申请人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方面无相关不良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8对合作模式和运作方式的初步响应情况;

1.9对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和项目融资结构的初步方案。

1.10联合体申请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牵头人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1银行可以分支机构名义作为社会资本参加资格预审,需提供省级以上机构对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1.1-1.10条分支机构的相关材料;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使用A4纸打印,一正七副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提交,否则不予接收。相关原件统一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提交以备审查,审查结束后退回。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三会议室)。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29日上午9:00。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九、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时间:2016年3月29日9时00分。

2、资格预审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七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潍坊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伦昌、李树荣、贾树森

联系电话:0536-8096571、0536-8095956、0536-8101012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李青青  0536-8066712

  箱: wffzzb@163.com

                                                                                      2016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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