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消防大队采购消防器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消防大队采购消防器材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平桥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信阳市平桥区消防大队采购消防器材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消防大队采购消防器材项目
1.2、采购编号:信平财竞谈2016(2)号
1.3、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内
1.4、供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历天内供货
1.5、供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1.6、质量要求:合格。
1.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
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专业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2.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3.1报名及谈判文件缴费时间: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 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3.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上述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3.3谈判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址:定于2016年3 月14 日14 时 30分(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供应商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135697136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安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