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粤桂示范区管委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报告、建设规划技术报告、验收报告及年度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粤桂示范区管委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报告、建设规划技术报告、验收报告及年度评价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粤桂示范区管委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报告、建设规划技术报告、验收报告及年度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HZZFCG2015服字6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海丽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3188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八步区信都镇两合村工业大道1号
联系方式:马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海丽
代理机构地址: 0774-5131880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粤桂示范区管委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报告、建设规划技术报告、验收报告及年度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粤桂示范区管委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报告、建设规划技术报告、验收报告及年度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已获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HZZFCG2015服字64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粤桂示范区管委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报告、建设规划技术报告、验收报告及年度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2.2项目编号:HZZFCG2015服字64号
2.3提交成果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建设规划报告、建设规划技术报告的成果文件;完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后30日历天内提交验收报告及年度评价报告成果文件。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现行建设规划编制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6招标范围:粤桂示范区管委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报告、建设规划技术报告、验收报告及年度评价报告等内容的编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环境保护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⑴拟投入本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具有环境科学领域高级或以上职称,从事环境保护规划工作5年或以上,且主持过省级或国家级园区环境保护规划项目;
⑵项目所在地或潜在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公告发布后查询)。
4.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电话:0774-5137812。
4.3购买方式:由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证件材料现场购买文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⑤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和居民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材料均为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4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套,售后不退。
4.5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9日9时整。
4.6开标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6. 交易服务单位
7.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774-5135553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信都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八步区信都镇两合村工业大道1号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太兴街152号
邮 编:542899 邮 编:542899
联 系 人:马骏 联 系 人:梁海丽
电 话: 0774-5131880
2016年3月7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环境保护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业绩要求:无要求。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其他要求:⑴拟投入本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具有环境科学领域高级或以上职称,从事环境保护规划工作5年或以上,且主持过省级或国家级园区环境保护规划项目;⑵项目所在地或潜在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公告发布后查询)。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7日 08:00 至 2016年03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电话:0774-5137812。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证件材料现场购买文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⑤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和居民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材料均为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