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7 17: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光山县公用事业局的委托,就其光山县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光山县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1.2 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6】20号。
二、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光山县境内;
2.2 建设内容:新建厌氧缺氧池、深度处理提升泵站、高效沉淀池、转筒滤池、加药间及回用水泵房、贮泥池、污泥干化车间等;对现有奥贝尔氧化沟改造、加氯间改造;对厂区各构筑物部分故障严重的设备进行更换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表);
2.3 项目工期:27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投标人出具承诺书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4 外省企业根据(豫建建【2013】15号文)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
3.5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建筑施工类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货物明细(指转筒式精密过滤器)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投标单位报名;
3.7 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指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处报名并购买;
4.2 报名时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携带: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近期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②《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上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③《社保登记证》或近期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④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近期报表⑦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及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人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招标文件中资格评审标准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出售;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5.1 由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七天从企业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3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4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山县公用事业局
联系人:向先生
电 话:0376-8875018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敏华、文宏勇、张琪
电 话:0376-8169066、15290261331
光山县公用事业局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7日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光山县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1.2 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6】20号。
二、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光山县境内;
2.2 建设内容:新建厌氧缺氧池、深度处理提升泵站、高效沉淀池、转筒滤池、加药间及回用水泵房、贮泥池、污泥干化车间等;对现有奥贝尔氧化沟改造、加氯间改造;对厂区各构筑物部分故障严重的设备进行更换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表);
2.3 项目工期:27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投标人出具承诺书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4 外省企业根据(豫建建【2013】15号文)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
3.5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建筑施工类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货物明细(指转筒式精密过滤器)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投标单位报名;
3.7 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指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处报名并购买;
4.2 报名时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携带: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近期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②《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上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③《社保登记证》或近期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④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近期报表⑦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及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人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招标文件中资格评审标准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出售;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5.1 由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七天从企业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3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4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山县公用事业局
联系人:向先生
电 话:0376-8875018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敏华、文宏勇、张琪
电 话:0376-8169066、15290261331
光山县公用事业局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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