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健康街快速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潍坊市健康街快速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改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条件,市政府决定建设健康街快速路项目。市政府授权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潍坊市财政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潍坊市财政局委托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就潍坊市健康街快速路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发布预审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潍坊市健康街快速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项目编号:ZFCG-2016-035 二、项目授权主体:潍坊市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潍坊市财政局 四、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潍坊市健康街快速路PPP项目东起潍县中路西至月河路,全长约计8.7千米。道路结构采用高架+隧道形式,其中月河路至北海路6.3公里采用高架形式,北海路至金马路东2.4公里采用隧道形式。全线设置5对出入口,1处互通立交,预留两处立交,与火车站快快连接。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4亿元(以最终政府审计结果为准)。 2、建设周期:项目主干道建设期约10个月。 3、合作模式: 3.1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PPP合作模式,按照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运作。由本次政府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机构合资成立项目公司(SPV),SPV注册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5%,其中政府方出资比例不高于5%。SPV公司负责筹集设计、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等工作; 3.2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不少于12年; 3.3投资收益:合作期内该项目综合收益率不高于7 %/年,按实际投资额计算。项目收益来源包括但不限于高架桥广告冠名收益、高架桥底空间规划收益等,不足部分由财政安排项目运营补贴解决; 3.4保障措施:政府的相关补贴支出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以及中长期财政规划。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包括: 1.1申请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理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潍坊市范围内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和融资平台公司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1.2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1.3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潍坊市禁止进入潍坊市政府采购市场; 2、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相关工程建设或投资经验;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以上条件。 2.3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实际认缴资本在6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如为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注册资本总和(以实际认缴资本为准)和净资产总和应满足以上条件(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 2.4 2011年以来,企业(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桥梁工程和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与财务投资人组成。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需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六、合格申请人确定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社会资本,原则上通过资格预审。 七、资格预审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验证。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8日- 3月21日(9:0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请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进行注册登记(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同时选择“供应商”和“施工单位”,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已注册登记企业无需重复注册。 本项目实施网上验证,联合体各方均需网上注册和验证。企业验证通过后,联合体牵头方以“供应商”身份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联合体另一方无需网上报名)。网上验证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系统操作手册》、《诚信承诺书》等可通过网站下载,咨询电话:0536-8080729(政府采购科),技术支持电话:0536-8080958(技术服务科),张宏力:17701562809(江苏国泰新点公司)。 4、企业报名成功后打印《网上报名回执单》。若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企业所参与项目投标资格,按《诚信承诺书》承诺进行处理。 5、现场验证:请已报名企业委托代理人于2016年3月8日?2016年3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验证。 5.1所上传系统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与《企业诚信库注册申请表》、《诚信承诺书》、《网上报名回执单》原件; 5.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及具备总承包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提交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报告(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5.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5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6联合体申请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牵头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公章); 5.7因上述资料携带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未到现场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投标。 注:资格预审报名资料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资料原件统一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一并提交审核,审查结束后退回。 6、资格预审报名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侧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单位根据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对合作模式做出响应,提出预期投资总额,一正五副);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3月29日9:00。 3、资格预审时间:2016年3月29日9:00。 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五会议室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九、联系方式 采购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梁海生 0536-8096952 潍坊市财政局 张明娥 0536-8096608 代理机构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宋金慧、韩萍芸 0536-8080707、8530175 邮箱:wfjl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