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殡仪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7 17: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3月30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火化炉尾气消烟除尘处理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3140110001
项目联系人:李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110581
采购人:香河县殡仪馆
采购人地址:香河县钱旺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8391465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110581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3月3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3-0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3-1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拟采购设备经营范围的生产或经营单位;2、产品的生产企业均须通过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尾气二噁英检测合格证书;3、产品的生产企业均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尾气处理合格证书;4、产品的生产企业均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绿色环保推广产品证书;5、若为经营单位需提供生产产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质量体系认证、尾气二噁英检测合格证书、尾气处理合格证书、国家绿色环保推广产品证书、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产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采购数量:详见文件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火化炉尾气消烟除尘处理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3140110001
项目联系人:李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110581
采购人:香河县殡仪馆
采购人地址:香河县钱旺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8391465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110581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3月3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3-0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3-1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拟采购设备经营范围的生产或经营单位;2、产品的生产企业均须通过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尾气二噁英检测合格证书;3、产品的生产企业均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尾气处理合格证书;4、产品的生产企业均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绿色环保推广产品证书;5、若为经营单位需提供生产产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质量体系认证、尾气二噁英检测合格证书、尾气处理合格证书、国家绿色环保推广产品证书、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产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采购数量:详见文件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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