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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枣强县人民医院新医院中心机房建设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7 17: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9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枣强县人民医院第二批医用设备采购及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3610060001
项目联系人:闫文娜
项目联系电话:15373731203
采购人:县医院
采购人地址:枣强县新华西街2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8981668
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58号滨江商务大厦2单元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73731203
预算金额:39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3月29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3-0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3-1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开标地点: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和建筑智能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备由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防备案施工一级资质证书。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模块化机房生产厂家、服务器生产厂家以及存储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以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5、外地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建筑企业进冀备案证6、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注: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按包提供下列原件及装订成册的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携带公章及法人章到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填写报名表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资质证书、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要求是本公司人员提供2014年3月份至今的本单位社保资料,留存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将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招标编号:SXZ16064S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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