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邯郸市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平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HZB20160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0-570106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平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广平县育才路
联系方式:郝振月 电话:0310-25210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邯郸市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鹏 电话:0310-5701067
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联纺路183号德源大厦241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邯郸市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平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经广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就广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合格企业或单位参加。
采购项目:广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BHZB20160023
采购人名称:广平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广平县育才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郝振月 电话:0310-252100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邯郸市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联纺路183号德源大厦241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鹏 电话:0310-5701067
采购内容:一标段全自动器皿清洗机等仪器设备采购
二标段便捷式精密烟气分析仪等监测仪器设备采购
三标段恒温恒流大气采样器等监测仪器设备采购
四标段应急监测车采购
五标段办公设备采购
以上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3. 一标段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声明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相应产品(全自动器皿清洗机、便捷式多种气体分析仪、便捷式PM2.5、PM10测试仪)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二标段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声明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相应产品(便携式精密烟气分析仪、氨氮智能一体化蒸馏仪、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标段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声明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相应产品(恒温恒流大气采样器、红外测油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象色谱仪)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标段如投标人是生产厂家需提供应急监测车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五标段需提供相应产品(打印机、复印机、相机、北斗系统手持式GPS、空调、电脑:台式、笔记本)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开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5. 开标时出具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受理处持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开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29日 14:00
开标地点: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邯郸市广平县政府采购网、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3. 一标段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声明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相应产品(全自动器皿清洗机、便捷式多种气体分析仪、便捷式PM2.5、PM10测试仪)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二标段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声明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相应产品(便携式精密烟气分析仪、氨氮智能一体化蒸馏仪、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三标段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声明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相应产品(恒温恒流大气采样器、红外测油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象色谱仪)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四标段如投标人是生产厂家需提供应急监测车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五标段需提供相应产品(打印机、复印机、相机、北斗系统手持式GPS、空调、电脑:台式、笔记本)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4.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开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5. 开标时出具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3. 一标段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声明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相应产品(全自动器皿清洗机、便捷式多种气体分析仪、便捷式PM2.5、PM10测试仪)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二标段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声明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相应产品(便携式精密烟气分析仪、氨氮智能一体化蒸馏仪、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三标段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声明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相应产品(恒温恒流大气采样器、红外测油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象色谱仪)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四标段如投标人是生产厂家需提供应急监测车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五标段需提供相应产品(打印机、复印机、相机、北斗系统手持式GPS、空调、电脑:台式、笔记本)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4.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开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5. 开标时出具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7日 08:30 至 2016年03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受理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