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后溪镇人民政府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5-ZS376R-后溪新村污水收集处理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后溪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5-ZS376R-后溪新村污水收集处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5-ZS376R-后溪新村污水收集处理
项目编号:2015-ZS376R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9776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厦门市后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中秋街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0592-2297762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后溪新村污水收集处理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相关查询证明资料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具备中标资格;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5.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7日 00:00 至 2016年03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集中交易中心(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三楼32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E - mail:xm2202255@163.com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帐 号:1296801001005430420238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系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优惠(含监狱企业政策优惠);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