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区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伊春区循环经济园区无公害化污泥处理厂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伊春区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伊春区循环经济园区无公害化污泥处理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伊春区循环经济园区无公害化污泥处理厂项目
项目编号:SG2016GZX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部长
项目联系电话:1384664252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春区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
地址:伊春区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刘部长 138466425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0451-82362803-8057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G2016GZX014
1.招标条件
伊春区循环经济园区无公害化污泥处理厂项目已由伊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区发改发[2014]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春区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建设资金园区自筹及国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伊春区循环经济园区无公害化污泥处理厂项目
2.2 工程建设地点:伊春区循环经济园区内。
2.3 总投资额:1277.45万。
2.4 建设规模:新建经济园区污泥处理厂一座,年处理污泥10800吨,年产绿化肥3600吨。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
2.6 计划工期:计划2016年4月1日开工,计划2016年8月30日竣工。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新建经济园区污泥处理厂一座。
二标段:污泥无害化一体机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投标供应商具备条件:A、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并具一定规模的企业,本次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
B、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代理商或制造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企业生产能力应足够完成招标内容,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技术力量雄厚,制造条件优越,需具备高端产品研发能力。非制造商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还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函生产厂家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原件;
C、投标单位需提供污泥无害化综合处理一体机工艺整体方案。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业绩的佐证材料(近三年每年各一份(2013至今)类似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本工程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4.1投标人报名请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仅限一标段)、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一标段)、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仅限一标段)、被授权人(一标段需是拟派本工程项目建造师,二标段需是企业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类似业绩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同时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报名。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伊春区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
公司
地 址: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
号投资大厦20楼
邮 编: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电 话:0451-82362803-8057
传 真: 传 真:0451-8236280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ljzxzb@163.com
2016年 3 月 7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投标供应商具备条件:A、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并具一定规模的企业,本次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B、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代理商或制造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企业生产能力应足够完成招标内容,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技术力量雄厚,制造条件优越,需具备高端产品研发能力。非制造商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还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函生产厂家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原件;C、投标单位需提供污泥无害化综合处理一体机工艺整体方案。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业绩的佐证材料(近三年每年各一份(2013至今)类似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本工程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77.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7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报名请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仅限一标段)、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一标段)、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仅限一标段)、被授权人(一标段需是拟派本工程项目建造师,二标段需是企业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类似业绩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同时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报名。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