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2015年红专路(庆安路—宏达路)和红专路莲河桥修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2015年红专路(庆安路—宏达路)和红专路莲河桥修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2015年红专路(庆安路—宏达路)和红专路莲河桥修建项目
1.2采购编号:新财购-2016-2
1.3 工 期:150日历天
1.4 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1.5 质量要求:合格
1.6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2 资格要求:
2.3 投标人具有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报名须知
3.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经过审核的正式会员有意投标报名的,首先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申请加入新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流程及提供资料》。。
3.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3本项目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4.报名时间:
5、(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 十八万 元整;标书费 伍佰元整/每份。
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3、保证金支付日期:
4、标书费支付日期: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账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视为无效标。详细流程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通知栏)
(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支付账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账户)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62535228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5039052811
8.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电话: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