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就新郑市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郑市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公开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6-29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土地评估技术服务定点单位采购项目,拟选择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服务资质的单位建立定点服务单位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投标单位须具有全国或河南省范围内土地评估执业资格,取得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或河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以分公司名义参选的土地评估机构。
四、 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申请加入新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流程及提供资料,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企业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企业业绩(以合同及成果文件,加盖业主公章为准)、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16 年 3 月 7 日至 3 月 15 日 17 点止。
六、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标书费伍佰元整/份。
2、缴纳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
4、标书费缴纳日期: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交纳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交纳帐户)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0371-62681072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黄水路186
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371-63288082
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53号2号楼9层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