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黄泥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7 15: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兴宁市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兴宁市黄泥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采购编号:GZSWMZ15FG12001)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兴宁市黄泥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2、数量:一批,详见《用户需求书》
3、用途:用于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
4、采购预算:¥1,508,000.00元/年
5、运营期限:暂定二年(具体说明详见《用户需求书》)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渗滤液蒸发工艺成套设备的运营能力,熟练的操作技能和维修能力,并有完善的运营团队;【投标人需要提供同类渗滤液处理工艺运营项目的经历证明资料(合同)】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所在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 8 日至2016年 3月 14 日9:00-17:00时(正常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技术办(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法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此项不用)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不齐全或核对不一致的不予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套。
收款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帐号: 4400 1728 6600 5300 077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丽都支行
财务联系人:蔡小姐
财务联系电话:0753-2199199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 3 月 29 日下午14:30-15: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9 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6年 3 月 29 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开标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五、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文件公示期限:从2016年 3 月 8 日至2016年 3 月 14 日止
六、投标人(供应商)注册登记
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七、招标文件编制人:黄剑辉
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1、协议书
2、招标文件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7日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兴宁市黄泥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2、数量:一批,详见《用户需求书》
3、用途:用于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
4、采购预算:¥1,508,000.00元/年
5、运营期限:暂定二年(具体说明详见《用户需求书》)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渗滤液蒸发工艺成套设备的运营能力,熟练的操作技能和维修能力,并有完善的运营团队;【投标人需要提供同类渗滤液处理工艺运营项目的经历证明资料(合同)】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所在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 8 日至2016年 3月 14 日9:00-17:00时(正常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技术办(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法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此项不用)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不齐全或核对不一致的不予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套。
收款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帐号: 4400 1728 6600 5300 077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丽都支行
财务联系人:蔡小姐
财务联系电话:0753-2199199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 3 月 29 日下午14:30-15: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9 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6年 3 月 29 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开标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五、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文件公示期限:从2016年 3 月 8 日至2016年 3 月 14 日止
六、投标人(供应商)注册登记
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七、招标文件编制人:黄剑辉
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 采购人:兴宁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
电 话:0753-2199199 | 电 话: |
传 真:0753-8669061 | 传 真: |
联系地址: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 栋二楼(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 地 址:兴宁市 |
邮编:514021 | 邮 编: |
附件:
1、协议书
2、招标文件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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