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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鉴定和拍卖机构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3-07 16: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项目名称:日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鉴定和拍卖机构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WT-RZCG2016-1006

三、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包号

服务内容

服务资格商数量

服务期限

招标最高限价

1

公务用车鉴定评估服务

三家

2

评估费500元/台

2

公务用车拍卖服务

三家

2

佣金5%/台(买方)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一包:投标人须具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年度核查合格;

3.二包:投标人须具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和日照市国资委认定的公物拍卖资质或投标人须具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和其他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并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统一公布的拍卖企业;

4. 投标人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声明函格式自拟);

5.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6年03月07日至2016年03月11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3.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任何责任)。

4. 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或盖章、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

(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的在投标人单位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

4.2一包: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3二包: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和日照市国资委认定的公物拍卖资质原件或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和其他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并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统一公布的拍卖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4投标人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6年 03月29日 09:00 -09:30,招标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日照新市区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四楼第六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03月29日 09:30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于2016年 03月29日 09:30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日照新市区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四楼第 六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范赫

联系地址:日照东港区北京路198号

联系电话:0633—8781026

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唐迎新 门晓

联系电话:0633-8899318 8898128(传真)

联系地址:日照市烟台路162号

十、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附件下载:车辆鉴定与评估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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