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关于公开招标遴选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园子村幼儿园、银丰安置区三期二区幼儿园、长城中路幼儿园承办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公开招标遴选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园子村幼儿园、银丰安置区三期二区幼儿园、长城中路幼儿园承办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关于公开招标遴选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园子村幼儿园、银丰安置区三期二区幼儿园、长城中路幼儿园承办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NXYMZFCG1601F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元邦
项目联系电话:0951-567138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宜兴巷与新昌西路交叉处
联系方式:魏元邦 0951-56713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栋15769513431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按招标文件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近两年财务报告;2.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收费许可证;2.4、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函;2.5、提供办学许可证、卫生许可证;2.6、具有学前教育资质三年(含)以上 ;2.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报价执行能力及法人所具备的园长资质;2.8、在办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有效);2.9、提供2015年近期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 ;3.0、一标段投标人名下有正在运行学前教育机构并且具备省级二类以上(含二类)幼儿园资质;二标段和三标段投标人名下有正在运行学前教育机构并且具备省级一类以上(含一类)幼儿园资质且幼儿园食堂为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A级以上(含A级)”。备注:1)以上2.2-2.10条的资质证明材料在开标时需提供原件,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每个竞标人只能投标一个标段且投标人名下只有一所幼儿园,二标段、三标段为金凤区回民幼儿园教育集团分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7日 15:50 至 2016年03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ycsggzy.cn)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凤区悦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之间C座7楼银川市市民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招标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