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三义寨灌区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三义寨灌区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已由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的通知》(豫财农【2015】181号)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三义寨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开封市三义寨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开封市三义寨灌区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
2.2、招标编号:FY(KF)2016034
2.3、工程地点:开封市祥符区曲兴镇境内
2.4、建设内容:维修进水闸9座、维修生产桥8座。
2.5、工程总投资:人民币80万元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质 量:合格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2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维修斗门3座,维修生产桥5座。
第二标段:维修斗门6座,维修生产桥3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一、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人的报名或开标时的委托代理人应是企业信用信息登记的委托代理人。
(7)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 月 7 日至2016年 3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015室15 号窗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按照“3.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2套,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编制目录,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
(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经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报名的投标单位在该项目期内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若开标时于报名期间所报人员不一致,视为无效标。
(3) 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
(4)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6)投标单位报名结束后须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7)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8) 开标时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需携带相关证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2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每标段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三义寨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238533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15237854053
行 政 监 督:开封市水利局规划建设科
联 系 电 话:0371-23853218
纪 检 监 督:开封市水利局监察室
联 系 电 话:0371-23853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