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办公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办公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办公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QXCG2016F006/FW(6)2016026GNN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08057 (Fax)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
地址:南宁市英华路8号
联系方式:李工 联系电话: 0771-57725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771-2808057 (Fax)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办公大院物业管理服务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物业服务企业叁级资质的供应商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物业经理资格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7日 08:00 至 2016年03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者,请于2016年3月7日至3月11日正常工作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7)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在职人员,要求提供缴纳养老保险手册 (2015年7月-2015年12月) 复印件(注: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提供该公司为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银行底单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必须带原件校验,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1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恕不办理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办公楼大院物业管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办公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二、招标编号:QXCG2016F006/FW(6)2016026GNN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预算约432万元,内容为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物业服务企业叁级资质的供应商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物业经理资格证书。
五、招标文件的购买:有兴趣且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者,请于2016年3月7日至3月11日正常工作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7)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在职人员,要求提供缴纳养老保险手册 (2015年7月-2015年12月) 复印件(注: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提供该公司为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银行底单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必须带原件校验,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1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恕不办理邮寄。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3 月28日上午9时整。
七、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八、采购人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 地址:南宁市英华路8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 0771-5772580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530022)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 系 人:陆工 联系电话:0771-2808057 (Fax)
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3月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