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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六包)

作者: 发布于:2016-03-07 14: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的委托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和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拟对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SC[2015]3610

二、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资金来源及构成:预算内资金:9720000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第6包

 

合计

9720000

执法记录仪

3000台

1800

5400000

配套信息设备

216台

20000

4320000

 

 

总计

9720000

四、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0日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六、潜在供应商的报名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不符合本条要求的供应商可点击供应商申请填报说明根据要求办理注册登记及审核手续

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及时间: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的“招标采购文件”查阅招标文件。如确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自201637日至201631116时。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成功后请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的“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32990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十一、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审核通过后现场拍照存档备查,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二、开标时间:2016329900分。

十三、投标及开标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十四、评标时间:20163291000

十五、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

包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第六包

100000

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在2016324日前(含24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户,采购代理计划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单日期即银行业务核算用章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投标无效。

单位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行    号:313261020080

账    号:4101 0014 0553 087

汇款用途:SC[2015]3610项目投标保证金

汇款后请将电汇底单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清晰扫描件发送至zzgjscbzj@163.com邮箱,注明SC[2015]3610项目保证金

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

采 购 人: 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联系人:   翟羽佳                     电    话:0451-85720077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项目经办人:刘冰

电    话:0451-86785888               传    真:0451-86785885

项目负责人:于浩田

电    话:0451-86785888               传    真:0451-8678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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