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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兴寿学校学校-教学用房修缮改造-小学部教学楼外墙粉刷及室内装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7 13: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兴寿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昌平区兴寿学校学校-教学用房修缮改造-小学部教学楼外墙粉刷及室内装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兴寿学校学校-教学用房修缮改造-小学部教学楼外墙粉刷及室内装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书豪

项目联系电话:010-5623922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昌平区兴寿学校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

联系方式:张立福010-617264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书豪010-5623922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南环路26号二层会议室(中国银行对面)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北京市昌平区兴寿学校学校-教学用房修缮改造-小学部教学楼外墙粉刷及室内装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兴寿学校的委托,对北京市昌平区兴寿学校学校-教学用房修缮改造-小学部教学楼外墙粉刷及室内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兴寿学校学校-教学用房修缮改造-小学部教学     楼外墙粉刷及室内装修改造工程  

    二、招标编号:HCYX-2016-28
  三、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兴寿学校   
  1、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财政预算资金:1297410.95元
  四、招标人:京市昌平区兴寿学校
  地址:京市昌平区兴寿镇
  联系人:张立福
  电话:010-61726488
  五、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路26号二层会议室(中国银行对面)
  联系人:张书豪
  电话:010-56239228
  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工程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是受聘于投标人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证书在有限期内的人员。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11日上午9:00 ~下午16:00 到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现场报名
  八、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十、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复印件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法人章及本单位公章)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所在单位社保证明;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7、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8、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7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工程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是受聘于投标人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证书在有限期内的人员。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9.7410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7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环路26号二层会议室(中国银行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南环路26号二层会议室(中国银行对面)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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