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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7 11: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嵩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嵩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嵩县农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1.1项目名称:嵩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嵩公交易采购DL2016001

1.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专项资金,约1700万元;

1.4项目概况:全县69.1万亩耕地,以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为依据,通过调查摸底、测绘公示、登记颁证,查清项目范围内农村土地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土地用途以及其发包方、承包方的基本情况等,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建立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1.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十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车村镇、白河镇,耕地面积约57164.5亩;

第二标段:木植街乡、黄庄乡,耕地面积约45327.3亩;

第三标段:九店乡、饭坡镇,耕地面积约85959.45亩;

第四标段:旧县镇、大章镇,耕地面积约69316.35亩;

第五标段:德亭镇、何村乡,耕地面积约99260.55亩;

第六标段:田湖镇,耕地面积约91683.45亩;

第七标段:城关镇、大坪乡,耕地面积约94612.95亩;

第八标段:闫庄镇,耕地面积约82522.35亩;

第九标段:库区乡、纸房镇,耕地面积约65212.65亩;

第十标段:全县约69.1万亩土地确权成果的汇总,提供全县统一的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并对测绘标段数据审核合库、档案资料的整理移交,建成全县完整的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全程协助甲方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确保全县承包经营权成果数据格式统一、符合上级部门要求。提供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运行的软硬件环境,采购必备硬件设备。
   
十一标段:全县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1.6招标内容:

1.6.1第一至九标段招标内容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服务,进行承包地块调查发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人、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等信息,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土地用途等信息,并将确权数据导入承包经营权管理软件,形成承包地块成果图和农户地块公示图,打印装订土地承包合同(一式四份)、申请书、登记簿等有关资料,并装订成册;打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6.2第十标段招标内容为:本标段承担建立集图形、权属、影像为一体的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购置装载县、乡(镇)两级软件管理系统的硬件设施和服务器搭建、机房改造工作;并对所有标段的数据库进行审核合库,保障数据无缝对接、数据高效应用,统一数据管理平台,统一数据格式,导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软件管理系统;档案整理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1.6.3第十一标段招标内容为:本项目实施各个阶段至最终通过市、省、国家级合格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1.7质量要求: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农经发〔201412号),达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农办经〔20155号)及河南省有关规程和业主提出的技术要求,确保通过上级部门预检、验收。

1.8服务周期:第一至第九标段于20169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第十标段于20161130日完成全部工作,第十一标段直至上级各部门验收通过。

1.9特别要求:中标公司所中标段不得分包、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投标单位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3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提供,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期间的);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2.6投标人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2.6.1第一至九标段:

    2.6.1.1投标人应具有具备地籍测绘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 ()及以上资质;

    2.6.1.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出具在职社保证明;

 2.6.1.3投标人须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豫国土资办函〔201448号文公示的单位,

     2.6.1.4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132016年)以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项目业绩或类似业绩一个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2.6.2第十标段:

     2.6.2.1投标人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2.6.2.2投标人提供软件需通过农业部测评(以农业部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非通过农业部测评单位须提供该系统软件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2.6.2.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资格。

    2.6.3第十一标段:

    2.6.3.1具有国家甲级测绘资质(含地理信息采集工程,其中不动产测绘项中必须包含监理子项)

   2.6.3.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资格。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3.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37日至20163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3.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嵩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标段,售后不退;
    3.4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3.4.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和注册测绘师证书。(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330日上午930分;

   4.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嵩县农业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3173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话:0379-63331006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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