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民政局救灾物资及救灾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庆县民政局委托,对该单位已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的“凤庆县民政局救灾物资及救灾装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CSFQXCG2016(公)010)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本项目开标将由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监督。
一、采购概况
项目名称:凤庆县民政局救灾物资及救灾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LCSFQXCG2016(公)010
(一)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元) | 交货地点 |
1 | 棉被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3000 | 床 | 1300000 | 凤庆县民政局 |
2 | 衣服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3000 | 套 | ||
3 | 大衣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500 | 件 | ||
4 | 毛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500 | 床 | ||
5 | 帆布帐篷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0 | 顶 |
(二)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三)交货地点:凤庆县民政局(用户方指定地点);
(四)采购预算:1300000.00元(壹佰叁拾万元整)为最高预算价;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公司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需是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能力和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供应商不能超出营业范围进行投标;
3、供应商所投产品需经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
4、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营业场所必须有公证处证明;
5、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缴纳的良好记录及良好信誉;
6、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7、产品ISO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
8、营业场所必须有公证处证明原件;
9、公司介绍信;
10、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证件需在报名时提供审验并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6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
(一)、投标保证金: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收款单位: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凤庆广场信用分社
银行账号:5800008334189012
财务电话:0883-42628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汇款后凭银行汇款凭证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投标保证金收据)
请各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五点钟以前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厅换取保证金往来款收据。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投标时单独出示查验
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
五、开标时间
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网址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凤庆县民政局
地 址:凤庆县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 13988392276
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沧市临翔区临都上城A7—1—5
联 系 人:曾师 雷师
电 话:0883-2155310 150120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