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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郑东新区熊儿河、金水河、东风渠及七里河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7 10: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熊儿河、金水河、东风渠及七里河河道清淤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郑东新区熊儿河、金水河、东风渠及七里河河道清淤工程;
2.2工程概况:熊儿河管养范围为中州大道与熊儿河交叉口处至熊儿河与东风渠汇合口(桩号XEH9+379~XEH14+200),河道底部宽度100米,其中两岸滩地各30米宽,主河槽宽40米,总长4. 82km。区域内橡胶坝一座,位于熊耳河黄河路桥下游50米处。清淤总面积暂定为482100㎡。
金水河管养范围为金水河中州大道桥下至金水河东风渠汇合口处(桩号JSH12+750~JSH14+750),河道底部宽度100米,其中两岸滩地各30米宽,主河槽宽40米,总长2.0km。区域内橡胶坝一座,位于金水河黄河路桥下游50米处。清淤总面积暂定为200000㎡。
七里河管养范围为七里河永平路桥上游350米至七里河107辅道桥处(桩号QLH0+350~QLH6+310),河底宽度50m,总长5.96km。区域内翻板闸5座,位于商都路桥、黄河南路桥、农业南路桥、东风南路桥及中兴路桥附近。清淤总面积暂定为298000㎡。
东风渠管养范围为东风渠中州大道桥下至东风渠京珠高速桥上游侧(桩号DFQ9+315~DFQ15+315;DFQ15+315~DFQ21+315),河底宽度100米,总长约12km。区域内橡胶坝两座,位于众意西路桥上游200米及东四环桥下游100米处;液压钢闸一座,位于熊耳河与东风渠汇合口下游50米处。清淤总面积暂定为1200000㎡。
2.3招标范围:上述河道清淤及淤泥外运;
2.4标段划分:共划分四个标段,分别为:七里河清淤工程施工标段、熊耳河清淤工程施工标段、金水河与东风渠(桩号DFQ9+315~DFQ15+315)清淤工程施工标段、东风渠(DFQ15+315~DFQ21+315)清淤工程施工标段。
2.5工程量计量方式:
以第三方测量工程量为结算依据。
2.6质量要求:合格,清淤后达到河床设计高程;
2.7工期要求:15日历天
2.8对中标人的要求:招标人不指定淤泥卸放地点,中标人必须将清出的淤泥在郑东新区范围以外找到卸放地点(符合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清淤及卸放过程中损坏的绿地补偿及涉及相关手续办理、运输协调所产生的各种费用支出均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均不再额外支出其他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业绩的;
3.4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加盖骑缝章,验收报告,合同中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6企业具有注册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的日期为准,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7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业企业,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8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
3.9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10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报名单位2015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1.3 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1.4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没有担任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1.5 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材料;
4.1.6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7《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4.1.8被授权委托人的社会保险证明;
4.1.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9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11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郑州市淮河路131号(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层)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一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9.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邮政编码:450006
联系人:白 桦 郑蒙蒙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真电话: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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