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供水工程配水厂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供水工程己由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平发改审服【2014】66号及平发改设计【2014】5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政府融资加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已落实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内,项目名称为平顶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供水工程配水厂项目。项目实施内容为配水厂区内建设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内容为:44.7m×31.7m×5.05m清水池两座,单座有效容积5800m³,约500万元(一标段);综合楼、送水泵房及配电间、加氯间、机修仓库、传达室、大门、停车场、厂区道路、厂区绿化,约700万元(二标段);管道、管件、阀门、水泵、电机、高低压设备、自控仪表等设备的安装,约270万元(三标段);围墙长约600m,高2.2m,约30万元(四标段)。项目建设规模为10万吨∕日,投资概算约2000万元。
2.2工期:120日历天;
2.3质量:合格;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及采购编号:本项目划分4个施工标和1个监理标,分别为:
施工标:(采购编号:PZC2016-1614Ag-59966)
一标段:平顶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供水工程配水厂项目清水池工程
二标段:平顶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供水工程配水厂项目建筑及其配套设施工程
三标段:平顶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供水工程配水厂项目安装工程
四标段:平顶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供水工程配水厂项目围墙工程
监理标:(采购编号:PZC2016-1613Ag-59965)
平顶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供水工程配水厂项目施工、材料及安装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
3.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一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二标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园林绿化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三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四标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书面承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4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年度至今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查询页面和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公司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且能出具查询页面;
3.5企业注册地县、市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该公告发布以后所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6外地企业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进平备案介绍信(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2012~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施工经验(以合同原件及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监理标: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注册证书;
3.3企业注册地县、市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该公告发布以后所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4外地企业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进平备案介绍信(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2~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施工经验(以合同原件及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3 月5日至2016年 3月11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11日17:30。
5.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件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二楼(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报名时施工及监理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持证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一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企业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6.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0375-28302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18937566014
传 真:0371-55638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