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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公开选定船舶保管仓库项目(重新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4 19: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海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海关公开选定船舶保管仓库项目(重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海关公开选定船舶保管仓库项目(重新采购)

项目编号:LD2015GP-HGC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应坤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864290--80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海关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6号深圳海关科技信息业务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蔡工 0755-255922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聂应坤 0755-83864290--8007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北路笔架山依岚花园写字楼(宝源大厦)五楼A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细见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船舶保管或管理经营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3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1、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船舶保管或管理经营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3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4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北路笔架山依岚花园写字楼(宝源大厦)五楼A。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北路笔架山依岚花园写字楼五楼A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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