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运输处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运输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PX-GP-16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运输处理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01 |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运输处理服务 | 1项 | 85.91元/吨 | 2年 |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经营范围包括有炉渣清运或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或生活垃圾运输处理等类似服务内容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二项条件中任意一项:
①具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须提供《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具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的单位出具的接收炉渣证明,须提供接收单位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复印件及加盖双方公章的接收炉渣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4、如参加投标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清晖路19号鸿业大厦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恕不邮寄,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委托处理,提供接受单位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复印件及加盖双方公章的接收炉渣证明文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3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29日9时00分至2016年3月29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清晖路19号鸿业大厦4楼。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 年3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清晖路19号鸿业大厦4楼。
十二、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密封袋中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十三、招标信息公告网址: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fsggzy.cn)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谢小姐
电话:0757-22836413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龙先生 0757-22313232
传真:0757-22313231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清晖路19号鸿业大厦4楼
邮编:528000
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