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检验耗材样品瓶、萃取柱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ZXJ1949S/YD16G0229)进行公示,公示期:2016年3月5日至2016年3月11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ZXJ1949S/YD16G022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检验耗材样品瓶、萃取柱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品目编号: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275万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数量 | 中标人 数量 | 供货期 | 包组采购预算 (人民币) |
一 | 气质联用仪样品瓶 | 一批 | 2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 25万元 |
二 | 偶氮专用萃取柱 | 一批 | 3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 250万元 |
1.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 送样品检测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七天内(即送样品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16:00,超时不再接收样品)。
3. 取检测报告时间:送样后第七天至开标截止前一天(2016年3月24日16:00前)。
4. 项目要求::本项目共分2个包组,除包组有特殊要求外,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条款均适用于所有包组。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包组进行投标,不允许对包组或包组内的货物和服务采用选择性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注:请投标人凭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复印件;
④《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7日起至2016年3月2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上午09:30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上午08:30 )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上午09:30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小姐、倪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0-22644826、22644836 电话:
传真:020-62619398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 联系地址:
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邮编:510630 邮编:/
收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银行账号:38610188000123567
(本账户不接受任何个人名义汇款及投标保证金。)
委托协议:点击打开链接
招标文件:点击打开链接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