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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食用植物油倍增计划种植类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4 14: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其新野县食用植物油倍增计划种植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XYGGZY-2016-010

二、项目名称:新野县食用植物油倍增计划种植类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标段:远杂9102花生良种;二标段:驻花2号花生良种;三标段:豫花22花生良种;四标段:远杂9307花生良种;五标段:开农8598花生良种;六标段:豫花23花生良种;七标段:45%N:P2O5:K2O=21:12:12)配方肥;八标段:45%N:P2O5:K2O=21:14:11)配方肥;第九标段:45%N:P2O5:K2O=18:12:15)配方肥;第十标段:96%精异丙甲草胺(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标书售价:第一标段:800/份;第二标段:400/份;第三标段:400/份;第四标段:300/份;第五标段:300/份;第六标段:300/份;第七标段:300/份;第八标段:600/份;第九标段:300/份;第十标段:400/份;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34日至2016310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3017:30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2016342016310之间);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其他要求:

第一至六标段:

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原件);《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农作物种子《田间检验结果单》、种子质量《检验报告单》(投标人为种子生产企业需提供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企业原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2)所投产品如果是保护品种,针对保护品种(专营、专控)品种,必须有专营权(或专控权)所有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证明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

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第七、八、九标段:

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化肥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原件);《化肥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25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册商标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上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企业原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第十标段:

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农药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原件);《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明(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企业原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十、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各标段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一至六标段:报名时需携带《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原件);《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农作物种子《田间检验结果单》、种子质量《检验报告单》(以上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企业原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第七至九标段:报名时需携带《化肥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原件);《化肥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25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册商标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上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企业原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第十标段:报名时需携带《农药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原件);《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明(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企业原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377-66212225

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188086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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