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公车处置鉴定评估、拍卖及回收拆解服务招标公告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受罗山县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罗山县公车处置鉴定评估、拍卖及回收拆解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罗山县公车处置鉴定评估、拍卖及回收拆解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罗财公开招标【2016】7号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用途:公务车辆处置
(1)包一:车辆鉴定评估,提供车辆的鉴定评估及相关服务,拟中标家数1家。
(2)包二:车辆拍卖,根据车辆的评估情况,对进入拍卖名单的车辆进行拍卖及相关服务,拟中标家数1家。
(3)包三: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根据车辆的评估情况,对进入报废名单的车辆进行回收拆解及相关服务,拟中标家数1家。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次公车处置工作完成止。
3、简要技术要求:对罗山县财政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总量约100辆)提供鉴定评估、公开拍卖、回收拆解等相关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招标内容,具有履约合同的专业人才;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包一: 车辆鉴定评估
投标人须具有《资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具有5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原件);
包二: 车辆拍卖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公物拍卖资格证书》或列入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确认的公物拍卖企业资格目录;
包三:车辆回收拆解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证书》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明,同时投标人自有或长期租赁拆解场地面积应不低于1万平方米,拖车(自有或长期租赁)不少于1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投标人须提供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需在报名期间内开具,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3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窗口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报名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需在报名期间内开具,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包三还需提供场地及拖车相关证明资料。
上述材料查验原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红印)的复印件一套。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1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另加100元邮寄费。
5.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单位名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4100 1551 4350 5250 0070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羊山新区分理处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保证金退还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接收信息:
1、招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罗山县财政局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13607602066
代理机构: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79-80882732
地址:洛阳市定鼎路立交桥东北角定鼎广场1号楼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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