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梅岭2016-2017年市区道路环卫保洁服务(第二标段)采购的招标公告
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江市人民政府梅岭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梅岭2016-2017年市区道路环卫保洁服务(第二标段)采购的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梅岭2016-2017年市区道路环卫保洁服务(第二标段)采购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C2016-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8807719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晋江市人民政府梅岭街道办事处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
联系方式: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5-856997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95-88077193
代理机构地址: 晋江市文景雅苑10栋9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涉及道路保洁工作。道路保洁总面积约为112606.5㎡,绿化带保洁面积约为5822M²。包括梅园路、南山路、梅园路B段、经二路、南山路南段、梅园路A段、纬一路、南山路南段等。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或制造商。 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4、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或2015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现场核对)。 6、福建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是环卫行业协会认定的丙级或以上资信等级、福建省外企业必须为B类或以上入闽备案企业资格。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4日 08:30 至 2016年03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晋江市文景路文景雅苑10栋9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 年3月4日起至 2016 年3月 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先电话联系。未按上述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可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晋江市文景路文景雅苑10栋9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