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自来水公司)(饶平县第二水厂扩建工程咨询服务(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饶平县第二水厂扩建工程咨询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饶平县自来水公司的委托,对饶平县第二水厂扩建工程咨询服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6-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饶平县第二水厂扩建工程咨询服务(第二次)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61.42万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26.83万元、工程测量费11万元、工程勘察费77.84万元、节能评估报告编制费18.63万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费27.1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完成饶平县第二水厂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勘察、测量)、节能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专题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专业为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4.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必需以具备工程咨询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7)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六、现场踏勘: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到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信息,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自负。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到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26号(原老建委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各方分别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各方分别提供);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各方分别提供);
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6.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为联合体投标,须各方分别提供)。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复印件的资料须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交验)。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9日上午 10时00分 (注上午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26号(原老建委一楼会议厅)。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3月29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26号(原老建委一楼会议厅)。
十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三、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饶平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地址:饶平县黄冈镇上林路尾
联系人:张主 联系方式:0768-8863511
2.采购代理机构: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26号(原老建委二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68-8897188 点击打开链接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