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望春工业园区北区道路一期工程标志标牌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望春工业园区北区道路一期工程标志标牌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6-03-03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望春工业园区北区道路一期工程标志标牌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62050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用途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5.3、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5.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6.1.发售时间:2016年3月3日至 2016年3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6.2.1、供应商直接登陆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于2016年3月11日下午16:30前缴纳标书费并将《投标报名函》传真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并电话确认,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联系电话:0574-88090063、 传真:0574-87425467)。 6.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 高小姐 电话/传真:0574- 88090098。 6.2.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6.3、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6年3月23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汇票或电汇形式缴纳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联系电话: 8822517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3月24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3月24日9:30时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望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望春工业园区科创北路2号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574-8842178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勇、方芸、陈健、史维、印莹、蒋海佳 联系电话:0574-88090063 0574-87425383 传真:0574-87425467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