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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2016年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招标公告(以此公告为准)

作者: 发布于:2016-03-03 16: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对尉氏县2016年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尉氏县2016年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1.2项目编号:尉财采2016028)号

二、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2项目内容:尉氏县庄头乡、大马乡、门楼任乡、蔡庄镇、朱曲镇、邢庄乡、大桥乡和大营乡8个乡镇

   2.3工程规模:该项目规模为619.9835公顷,新增耕地133.7759公顷,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2.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5建设资金:约1015万元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施工及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工期:1-5标段90日历天;6标段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

三、标段划分:

一标段:土地平整工程

庄头乡前曹村、孙庄村及黑高村3个行政村,主要内容包括:推土机推土土方量为4.4491万方,铲运机铲运土方量为15.6888万方,机械翻耕36.13公顷,树根清除0.95万棵,土壤培肥36.13公顷;主要标志牌2座。

二标段:土地平整工程

庄头乡马家村、庞家村、部队农场、小范村、赵迪村、二家张村、于家村及王家树8个行政村,主要内容包括:推土机推土土方量为13.4830万方,铲运机铲运土方量为5.8354万方,机械翻耕31.74公顷,树根清除5.7843万棵,土壤培肥31.74公顷;主要标志牌2座。

三标段:土地平整工程

大马乡、门楼任乡、蔡庄镇、朱曲镇、邢庄乡、大桥乡、大营乡,主要内容包括:推土机推土土方量为30.8002万方,机械翻耕52.56公顷,树根清除9.2635万棵,土壤培肥52.56公顷;主要标志牌4座。

四标段:农用机井及其他工程

灌溉与排水工程新打机井47眼,其中50米深的机井为15眼,60米深的井为20眼,70米深的机井为11眼,80米深的机井为1眼,每眼机井配有井台与井盖一套,共计47套。

五标段:田间道路及标志牌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共计6698.28米,道路标志牌12座。

六标段:一至五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注:(投标人只能对以上六个标段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第一、二、三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继续教育证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第四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需具备凿井专业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第五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继续教育证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第六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5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查询日期须在两个月有效期之内)。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报名时间:201633日至 2016年3月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 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西二楼)。

5.3招标文件第1235标段/500元,46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六、报名需携带资料:

第一至五标段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四标段除外,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 、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六标段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1-6标段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尉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371-27963206              

代理机构: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女士  袁女士 

联系电话:15736888153  1589038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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