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横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设施提标改造项目(ZHGX-2016-016)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3 16: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横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横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HGX-2016-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1517712529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方式:李工;0771-72234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15177125293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三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横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为便于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横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ZHGX-2016-016

财政审批编号:HXZCGC2016166

招标内容:采购及安装横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设施提标改造设备一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

招标控制价:贰佰叁拾玖万叁仟壹佰壹拾壹元壹角肆分(¥2393111.14

二、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3241000

四、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南宁市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三楼)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33日至2016年39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南宁市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三楼),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不含图纸费),不代办邮寄。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报名并购买文件:

(1)企业介绍信原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原件于报名时核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交款方式:银行转帐,于2016年323日下午17:00前交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帐    号:8000 5285 7655 557

投标人请将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转帐底单原件核查,否则投标无效。

七、联系方式及电话:

项目负责人:李工

电话:15177125293                     传真: 0771-5300530

八、网上查询: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222.216.4.8(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9.3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3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南宁市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报名并购买文件: (1)企业介绍信原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原件于报名时核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南宁市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并响应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