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省级消防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省级消防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出资比例100% ,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室外管网设计、室外景观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省级消防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项目
2.2采购编号:HNZB(2016)N72
2.3预算金额:193.75万元
2.4工程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30347平方米,其中物资库房20875平方米,附属及业务用房9472平方米。开封库、洛阳库、安阳库、驻马店库建筑面积均为7586.75平方米,其中物资库房均为5218.75平方米。
2.5招标范围:总体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室外管网设计、室外景观设计等相关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7质量: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
三、投标人资格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需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3.4 须提供报名期间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人)
3.5在近三年内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19室(郑州市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东
4.3报名须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5)拟投入本工程设计的项目经理职称证件、注册执业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5年度,凭据需明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装订成册留存。
4.4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5 购买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的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七、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系人:黄海
电 话:0371-65944811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