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门头沟区戒台寺郊野公园建设项目-勘察公开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门头沟区戒台寺郊野公园建设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戒台寺郊野公园建设项目-勘察
项目编号:DH-2016--03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朝霞
项目联系电话:010-64956207-800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石龙北路33号
联系方式:010-698634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朝霞010-64956207-800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戒台寺郊野公园建设勘察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服务的;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3、投标人须经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4.6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3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授权范围)、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