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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2016年度国保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第三方评估咨询机构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3 16: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文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文物局2016年度国保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第三方评估咨询机构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文物局2016年度国保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第三方评估咨询机构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HSZT2016FG/0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小平

项目联系电话:010-62278948-69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文物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567920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熊小平 徐赛 010-62278948-690或69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性质:独立开展国保单位安全防护工程(安防、消防、防雷)勘察设计方案的技术审核工作

用途:遴选一家合格的供应商,独立开展国保单位安全防护工程(安防、消防、防雷)勘察设计方案的技术审核工作,出具评审意见书。

数量:预计工作量为初次审查工程设计方案600件,复审工程设计方案300件

简要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审核业务;

        独立完成国保单位安全防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审核评审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工程方案审核业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

对在工程方案审核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方出具《国保单位安全防护工程方案评审意见书》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4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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