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普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项目工程监理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6-03-03 14: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大连普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大连普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项目工程监理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编号:ZQ2016-2006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用于大连普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工程建设中涉及的监理费额度小于30万的工程监理工作,选定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5家,服务期限为两年。包括: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政府采购预算价:30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按报价文件无效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2013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无处罚期内不良记录;
(4)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具有安全考核证,无处罚期内不良记录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6年3月3日-2016年3月9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6:00,在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普兰店市世纪大道中段240号)发售(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25.164.37:9006/tzhy/)进行注册,注册后可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可直接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每套5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通过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安全考核证原件、总监理工程师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截至报名前3个月,2015年12月至今社会保险,社保出具)、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委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3月24日9:00——9:30时(北京时间),炮台镇鲍鱼岛村普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一楼交易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 2016年3月24日9:30时(北京时间)炮台镇鲍鱼岛村普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一楼交易大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连普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普兰店市世纪大道中段240号
电话:0411—83186858
传真:0411—83186817
联系人:关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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