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道管所维护机械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FJGC-G-2015-FS130
受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2016年道管所维护机械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的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GC-G-2015-FS130
2、项目名称:2016年道管所维护机械运输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1 | 1 | 沥青砼半成品运输 | 运输 | 14000吨 | 沥青砼半成品吨数按拌制厂出料实际吨数计算,市区运途统一按 |
2 | 沥青砼铣刨渣运输 | 3500立方米 | 中沥青铣刨废渣运输体积按铣刨面积*铣刨厚度计算,市区运途统一按 | ||
2 | 1 | 25吨(含)以上轮式吊车 | 运输 | 1800趟次 | 吊车一趟次为一次起吊装车或一次起吊卸车;平板运输车一趟次为A点到B点的一次运输,控制价为市区内转运,不受运距变化调整。(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 | 重型半挂牵引车(准牵引总质量33吨或33吨以上)+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核定载质量12吨或12吨以上) | 3200趟次 |
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人合同包一预算价869,890元为最高限价;合同包二预算价2,160,000元为最高限价。
5、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5.1合同包一资格标准:
5.2合同包二资格标准:
释义:(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6.1购买时间:
6.2购买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7、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购电子版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
9、开标时间、地点
9.1开标时间:
9.2开标地点: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开标大厅。
10、政府采购政策
10.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质疑与投诉
1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
14、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电话: 0591-22031572
15、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邮 编: 350001
电 话: 0591-83312109、83312509
传 真: 0591-83393305
标书编制人: 张林丽
项目代理负责人: 刘东宏
电子信箱: 83393301@163.com
16、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3500161000705253097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