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2015年第二批垃圾中转站配套设备采购项目(B包组))公开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2015年第二批垃圾中转站配套设备采购项目(B包组)(项目编号:ZHZDF-GK2015-B39)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完工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2015年第二批垃圾中转站配套设备采购项目(B包组)
2. 项目内容及数量:采购5台16吨钩臂车,30个8立方米连体垃圾压缩箱。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佰贰拾伍万元整(¥8,250,000.00元)
4. 报价上限=预算金额。
注:超过该范围的报价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如非生产厂家的,须持有所投生产厂家的代理证明或授权书原件,以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如供应商非生产厂家的,则代理生产厂家及供应商均须提供)(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3月03日~03月09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资格中的2-3条(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格中的4条(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标书用);
(4)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3月23日 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3日 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室转七号评标室。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ngpc.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悦路63号
联系人:渠同伟 联系电话:1892691834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联系人:纪小姐
联系电话:0756-2213966、 2213166 传真:0756-2213166
3、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姓名:袁先生
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电话:0756-2525301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珠海华润银行碧涛支行
户 名: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018712729012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