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工作站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迁安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迁安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工作站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迁安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工作站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QAZHFCG2016-1-1-0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红
项目联系电话:0315-763743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迁安市公安局
地址:河北省迁安市兴安大街
联系方式:刘红 0315-76374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志国 0315-8626839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迁安市钢城大街东段迁安市行政办公中心0322房间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迁安市公安局所需:足迹信息采集器、指掌纹信息采集器、现勘快速录入终端、基站信息采集器、录像机、摄像机等及其一切附件、备件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要求30万元及以上,本次招标项目涉及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之内,通过招标人报名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62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3日 10:35 至 2016年03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迁安市钢城东路迁安市行政办公中心0322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登记的供应商均可免费获得,不办理邮购、自带U盘不提供纸质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联社办公大楼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标书时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5、企业简介及企业生产产品详细目录等。
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