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3 10: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JLHPZB2016-CG01号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东丰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采购人为东丰县妇幼保健院,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东丰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医疗设备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台/套) | 预算金额合计(万) |
东丰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电脑角膜验光仪、电脑非接触眼压仪、电脑查片仪、儿童生长发育测评系统(其中包括身高体重测量仪(婴儿超声波、身高体重测量仪(立式超声波))、新生儿蓝光治疗仪、母婴监护中央监护系统、母亲/胎儿监护仪、经皮黄疸测试仪、辐射室新生儿,抢救台、婴儿光疗暖箱、乳腺早期筛查诊断系统 | 15 | 132.63 |
2.3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2.5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6本项目采购招标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2.6本项目采购招标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一)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二)性能参数及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2具有设备配置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
3.3具有操作和临床培训、并提供培训承诺书;
3.4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合法代表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需持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3日 至 2016 年3月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 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厂家授权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区新城大厦B座7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8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3月24 日10时00分。
地点为:长春市彩宇宾馆三楼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南三环路与彩云街交汇处0431-87063111)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废标。
5.5投标保证金: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丰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0437-633650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新城大厦B座7楼
联 系 人:张雪峰
联系电话: 0432-646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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