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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三十铺镇312国道两侧建筑亮化工程施工2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2 17: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

NJYD20160301-2

工程名称

六安市三十铺镇312国道两侧建筑亮化工程施工2(别克4S店、江淮4S店、原生态农业)

工程地点

六安三十铺镇312国道两侧

招标(建设)单位

安徽六安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政府采购

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六安市东三十铺312国道两侧部分标志建筑(别克4S店、江淮4S店、原生态农业)主要建设内容为:夜景灯光照明、控制终端设备安装及管线敷设等。

本工程造价约:45万元

计划工期

30个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企业(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

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数:1

公告发布时间

201632 20163 8

项目开标时间

20163 21 9 00

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报名回执单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

2、获取及报名地点:六安市白云商厦一单元1902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32日至201638 日内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B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5、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招标代理联系方式:陈工18063063606 0564-321828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资质等级证书参加开标会,项目班子(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

3.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 玖仟元;投标单位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退回时限: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工程中标价的10%)多退少补,补款原则及方式同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中标备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情况下予以退回;若发生原中标单位经公示确定为中标单位后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者放弃中标资格情形的,且备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已退回的,则备选单位应在自己被公示前重新汇入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退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毕。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入以下帐户:

名:安徽六安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号:34001744208053012560

开户行:建行六安滨河支行

4.其他: 评标咨询费、场地费等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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