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辰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淳安县水务有限公司2016年汾口镇污(雨)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管材(包括配件)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淳安辰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淳安县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就2016年汾口镇污(雨)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管材(包括配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ACGZF[2016]09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名称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2016年汾口镇污(雨)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管材(包括配件) | 包一:HDPE双壁波纹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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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植物纤维增强水泥管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浙江省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项目与本招标标的内容相符的生产厂家
2、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发售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七.投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
八.开标时间:
九.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
十.投标保证金: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淳安辰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普通合伙)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淳安县支行
账号: 120 202 910 900 671 7573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生产企业2015年度审计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提供《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承诺内容为:所有用于污水治理及管网建设工程的建材质量合格)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内容为:质保售后无条件技术服务)。(5)出具有相应检测资格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辰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文峰
联系电话:6481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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