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阳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临安市中医院合理用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临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临安市阳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临安市中医院委托,就合理用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临政采办分散执[2016]1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合理用药管理系统(1)药物咨询及临床合理用药实时监测系统;(2)处方点评系统;(3)合理用药分析和相关报表; 2、相关系统的接口改造(如HIS、LIS接口)。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现场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临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lacz.gov.cn/www/index.do)
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网:(http://www.lajyzx.cn/)
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3日,14:00。
七.投标地点:临安市锦城街道衣锦街596号农资大楼二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3月23日,14:00。
九.开标地点:临安市锦城街道衣锦街596号农资大楼二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元
交付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等非现金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临安市阳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临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衣锦信用社
银行账号:201000102078779
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保存好银行转帐的回单或缴款凭证,并将该银行回单复印件或缴款凭证编入投标文件中。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视为投标无效。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
临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0571-63728425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临安市阳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平
联系电话:0571-23616815
传真:0571-23616807
地点:临安市锦城街道衣锦街596号农资大楼二楼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中医院合理用药系统采购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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