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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牧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咨询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02 17: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的委托,就其新乡市牧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咨询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 新乡市牧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咨询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牧财招【2016】10号
三、采购人: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
四、项目内容: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4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审核新乡市牧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等业务,编审需分离,相关业务工作按招标人统一要求完成被委托的工作,编审结果需由编制单位、审核单位、招标人等共同确认。服务期限:2年。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6、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7、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频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乙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8、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新乡市造价管理部门(定额站)备案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为合格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本人的应提供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3日— 2016年3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新乡市市民中心4楼)服务大厅代理机构报名受理窗口。注:供应商到报名地点通过报名后,可在报名人员处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29日09:0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第3开标室。
十、本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3-380850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8790520967
十一、监督部门:
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 0373-3069548
十二、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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