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花园小区自来水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受闫先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阳光花园小区自来水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阳光花园小区自来水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HWZ2016-065G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明聪
项目联系电话:336120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闫先生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农业局南村园艺示范场
联系方式:闫先生、189253777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袁明聪、3361206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编号:ZHWZ2016-065GC;
- 项目名称:阳光花园小区自来水改造工程;
- 项目内容:阳光花园小区自来水改造工程包括市政室外给水、水泵房室外给水、高压室外给水、水泵房给排水、水泵房强电、水泵房防雷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柒仟捌佰玖拾元零捌角玖分(¥497890.89),预算金额作为投标报价上限,超过报价上限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6、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机电安装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4、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5、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78908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3日 08:30 至 2016年03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2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2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公开开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中标人应使用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工程材料,并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 工程质量应满足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应达到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并应保证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通过招标人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并按珠海市相关规定办理完成移交和抄表到户手续。
- 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报价中综合考虑。